累计折旧是会计中的一个概念,用于反映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逐渐减少的价值。计算累计折旧的基本公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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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原值 × (1 - 残值率) × (使用年限 / 使用年限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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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固定资产原值:指购买固定资产时的成本,包括购置价、安装费、运输费等。
残值率: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结束时预计的剩余价值占原值的比例。
使用年限:指固定资产预计的使用年数。
使用年限总和: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各年数的总和。
例如,如果一个固定资产的原值为100,000元,预计残值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则累计折旧的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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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 = 100,000 × (1 - 10%) × (5 / 15) = 100,000 × 0.9 × (5 / 15) = 60,000 × (5 / 15) = 20,000元
```
这意味着在5年的使用期间,每年都会从固定资产的原值中扣除相应的折旧额,累计到第5年结束时,累计折旧额达到2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折旧方法的选择会影响累计折旧的计算。常见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每种方法都有其特定的计算公式,但基本原理都是基于上述公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