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借款的收据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据”或“收条”字样。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需要写明以下信息: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和规格(如果有)。
钱的金额要大写,并注意小数点后写全两位数,使用千位分隔符。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是由某人经手,则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
今收到
张三
人民币壹万元整
(大写:壹万元整)
2024年12月27日
经手人:李四
```
建议在实际书写收据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字迹清晰,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