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中一方被认定为全责方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交强险赔付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商业险赔付 (如有投保):
根据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决定赔付金额;
可能设有免赔率,根据被保险人车辆在事故中所负责的大小来划定。
超出部分的处理
若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限额总和仍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超出部分需要由全责方个人承担。
赔偿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如果造成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
理赔流程
报案受理和现场处理;
提交理赔材料给保险公司进行审核;
保险公司审批并确定赔偿金额后支付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日期,具体条款和细则可能随法律法规的更新而变化,请以最新的保险合同和相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