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具体量刑如下:
一般情况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严重情节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例如,如果赌场规模较大、参与赌博的人数众多、赌场持续经营时间较长、获利丰厚、在学校或医院等特殊场所开设赌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抽头渔利数额巨大、组织境外赌博等,都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从而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还可能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建议在涉及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家属也可以为被拘留的家人准备一些生活必需品,如衣物、钱款等,以减轻其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