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扣分规则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扣分主要分为1分、2分、3分、6分和12分五个等级。具体扣分项目如下:
扣1分
未随身携带车辆行驶证、驾照;
安全驾驶未置放合理检测及格标示的机动车辆;
安全驾驶未按照规定置放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辆;
违背灯光效果应用、风险警报拍照闪光灯应用要求。
扣2分
道路行驶,未系安全带;
未按路标线行驶;
运营载客汽车载客超出核准总人数20%;
安全驾驶时拨接打电话;
正前方机动车辆排长队或迟缓行使时,借道应急车道。
扣3分
驶车经行人行道,不按照规定降速、泊车、避让路人;
未依照禁止标线标示行车;
拐弯的未让右转车、路人优先;
遇有实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未让行;
超速、逆行。
扣6分
驾驶证被扣留期内驶车;
在快速道路、高速路上遇交通堵塞占有紧急停车带行车;
不按照规定避让校巴;
闯红灯违章。
扣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
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
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法行为,以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