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户口人员想要落户,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咨询落户条件
向目标城市的派出所、公安分局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落户条件和所需材料。
准备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对于非婚生育,可能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提交申请
到户籍管理部门提交落户申请。
等待审批
户籍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办理户口
审批通过后,户籍管理部门会登记在户口簿上。
注意事项
身份证办理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建议保留现有身份证以方便使用。
对于不同情况的无户口人员,如亲生子女、未办理收养手续者等,都有办理户口登记的资格。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和流程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