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迁补偿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使用权补偿
对于企业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房屋及附着物补偿
对于建筑物以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设施,应当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搬迁安置费用
企业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拆迁导致企业暂时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当予以补偿。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
用人单位同城搬迁,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员工补偿
公司搬迁时员工赔偿的标准,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进行赔偿;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的时长计算赔偿数额。
其他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对于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政府应当结合其新旧和重置价款,计算出重置新设备的补偿款对被拆迁企业进行补偿。
企业拆迁还应当考虑员工的安置费用,包括厂房的购买或者修建,企业所需要支付的员工的费用,以及搬运机器设备的运输费用,以及落地之后的安装调试等费用。
企业动迁补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补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