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的报销流程大致如下:
就医登记
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户口本(居住证)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登记。
就诊
在就诊医院的医保科进行登记,使用医保卡挂号,并支付医保范围内的费用。
结算
向医院提供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等材料,医院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
住院报销
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用医保卡余额或现金支付。
门诊报销
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
在就诊医院出示医保卡,医保中心管理的统筹账户支付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
报销材料准备与提交
看病就医后,向医疗机构索取诊疗记录、医嘱、处方、收据等材料,并填写报销申请表格。
将报销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至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进行报销申请,或选择网上申请。
审核与取款
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审核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异地就医
若在上海外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出院后凭所需资料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急诊与零星报销
急诊医疗费用可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
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后,可在外地规定医院的门诊、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申请零星报销。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