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房屋的持有年限、是否是唯一住房以及能否提供相关费用凭证等因素。以下是详细规定:
购买不满2年
增值税及附加: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5.6%。
个人所得税:
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 合理费用) × 20%。
未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1%。
购买满2年(含2年)不满5年
增值税及附加: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个人所得税:
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 合理费用) × 20%。
未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1%。
购买满5年(含5年)
增值税及附加: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 合理费用) × 20%。
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
据实征收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租金收入 - 税费 - 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 实际修缮费用 - 法定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10%。
核定征收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租金收入 × 5%。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总结
出售房屋:
提供原值凭证的,按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未提供原值凭证的,按计税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若房屋持有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出租房屋:
提供完整凭证的,按租金收入的10%征收个人所得税。
无法提供凭证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征税。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