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住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暂住证原件。
如是居住在出租房屋内,需要携带租赁手续。
如是单位雇佣的从业人员,需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相关证明。
如是散居在居民家中,需要携带户主的《居民户口簿》。
选择注销地点
到原办理暂住证的机关,即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进行注销。
提交申请
填写注销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所需材料。
提交后,工作人员会核对信息并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完成
派出所会在暂住证上盖章,确认该暂住证已经注销,无法再使用。
暂住证在有效期满后会自动失效,无需另行办理注销手续。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了解具体的注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注销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