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作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学历证明及学生信息和就业指导。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合同需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租期一般不少于一年。
所得税6个月完税证明。
近至少连续6个月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申请。
聘用单位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给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人事局。
区县人事局将材料报北京市人事局进行审核。
审核与办理
市人事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居住证。
审核通过后,居住证由区县人事局制作并反馈给聘用单位,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续期与变更
居住证到期后,申办人员需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填写表格,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注意事项
办理工作居住证时,公司需要有工作居住证名额,且办理人需符合相应的学历、社保缴纳等条件。
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办理进度或结果。
建议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