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保险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保险类型
消费型保险(如百万医疗、意外险)通常不分割,因为它们没有现金价值。
分红型保险、重疾险、人寿保险、年金保险等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在离婚时应当分割。
保险购买时间
婚前购买的保险,如果婚后用共同财产缴纳保费,则婚后所缴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保险,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合同当事人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且投保人不愿继续投保,则保险合同解除后退还的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可以变更投保人,使保单继续有效,或者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
保险理赔金
一方因健康或身体原因获得的保险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分割方式
退保:双方协商退保,分割退保金,但退保可能损失较大。
变更投保人: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并由变更后的投保人支付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不分割:如果保单是用个人财产购买,且能证明资金来源,则保单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分割的具体方法可能因地区、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