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上金额的大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1. 数字应使用中文大写,包括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
2. 金额应以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使用阿拉伯数字、简化字或自造字。
3. 金额应从最低单位(分)开始,逐级向上至元、角,并在每个单位后加上对应的大写单位(如元、角、分)。
4. 如果金额到“元”为止,应在“元”之后写“整”或“正”字;如果金额到“角”为止,则“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5. 如果金额中包含“0”,应使用“零”字表示,但连续的零只需写一个“零”字。
6. 金额数字应顶头填写,前面不留空白。
例如,如果收据上的金额是101000元,那么其大写应写为“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仟元整”。
请根据这些规则正确填写收据上的金额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