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报废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若单位为车辆申请报废,则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事故车辆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填写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车辆管理所进行审核。
车辆检验与监销
车辆管理所对申请报废的车辆进行检验,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收车,并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并留存监销后照片。
车辆解体与回收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解体车辆,并照相、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办理注销手续
车主持《机动车变更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等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领取注销证明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出具注销证明。
回收企业将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
建议:
报废车辆前,车主应先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了解详细的报废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报废过程顺利进行。
报废车辆时,务必确保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齐全,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报废流程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