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的处理过程可以总结如下:
立案侦查
2015年12月,多地公安机关依法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
主要嫌疑人抓捕
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e租宝的主要高管实施抓捕,其中包括实际控制人丁宁等。
逮捕与起诉
2016年1月14日,e租宝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丁宁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项罪名。
审判
2017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e租宝案进行了一审宣判,26人因集资诈骗等获刑,判处相关公司及个人罚金21.7亿元,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处罚金1亿。
2018年5月,e租宝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进一步确认了犯罪事实和处罚决定。
财产处置与清退
司法机关在全力进行财产处置变现工作,包括查控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处置涉案资产等。
2020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资金清退公告,对已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清退方式采取银行转账。
投资者保护
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尽可能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总结来说,e租宝的处理过程包括立案侦查、主要嫌疑人抓捕、逮捕与起诉、审判、财产处置与清退以及投资者保护等多个环节。司法机关通过多种手段,尽力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对外逃和涉案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