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养老保险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
不过,也有特定情况下可以退保:
出国定居:
如果退役军人移居国外并更改国籍,他们可以携带移民文件、户口簿注销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退还个人缴费期间的本息。
在职死亡:
如果退役军人在职期间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企业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本息及个人账户外个人缴费本金。
重复缴费:
如果退役军人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例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可以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在转移接续时,需要遵循相关政策和程序。具体操作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了解详细的转移和退保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