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如下:
确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通常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根据职工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则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特殊情况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6000元:
由于8000元高于6000元的300%(即18000元),所以该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为18000元。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18000元 × 8% = 1440元。
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金额可参照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最终确定个人缴费总金额为1440元(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金额 + 失业保险金额。
建议
确认工资水平:首先确认职工上一年度的实际工资水平。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参照当地的具体政策。
准备证明材料:在申报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时,需要准备工资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以上步骤和示例,可以较为准确地计算出社保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