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的赔偿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定义与计算方式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自然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医疗费的计算方式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赔偿原则
医药费赔偿金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证据要求
赔偿权利人应提供医疗费发票原件、医药费清单、病历资料等证据证明。
院外购药费需有医院处方或者医嘱证明以及购药发票。
后续治疗费用
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可以一次性给付或由赔偿权利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医药费的赔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需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凭证和证明,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或根据医疗证明一并赔偿。在诉讼过程中,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