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二审判决不服,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救济途径:
申请再审
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时,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申请抗诉
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监督权,可以提出抗诉。
向人大信访部门反映
如果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只能申诉,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二审法院及上一级法院申诉。
向人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但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正式救济途径。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和司法实践,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