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离婚时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个人婚前购买的保险
如果保险已经缴纳完毕所有保费,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如果保险缴费未结束,则需将保险价值分为婚前和婚后两部分,婚前部分视为个人财产,婚后部分若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则可以进行分割。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
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包括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或变更投保人。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可以选择不变更投保人,但需补偿对方现金价值的一半。
保险金的分割
如果保险金已经产生,且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则保险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保险金尚未产生,合同仍在履行中,则根据保险是用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来决定其归属。
特殊情况
如果保险是为孩子购买的,保险的最终利益归属于孩子,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以及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分割方式可能因地区、具体案件情况和当地法律而异。在处理保险分割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