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准备材料
国内出生: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国外出生: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翻译公证、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
申请条件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
新生儿需持有《出生医学证明》,未满1周岁,且父母双方同民族。
办理程序
使用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到当地妇幼保健站获取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
到夫妻双方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上签字盖章。
到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到要落户口的父母单位开具落户介绍信。
最后,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特殊情况
如果户口落在非直系亲属家,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单亲家庭,需提供单亲生育证明、抚养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跨省通办
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新生儿入户,由居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
时限
办理户口登记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户籍窗口应当场办理。
对于跨年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进行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的政策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