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第三胎准生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双方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
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证明
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女方怀孕检查单或诊断证明
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领取生育服务证
夫妻双方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并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审核登记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提交申请
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审查与审批
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领取准生证
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