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用地面积的算法如下:
按户确定宅基地土地面积
例如,天津某地区规定,人均耕地面积不足667平方米的村庄,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在667平方米以上的村庄,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按照每户人口数确定宅基地面积
基本上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根据每户农村家庭的人口数量来确定宅基地的使用面积。例如,重庆某地区规定,市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25平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30平方米,三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四人户按4人计算,五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
按人数阶段性确定宅基地面积
例如,湖南规定,山地、丘陵不超过230平方米,湖区、平原不超过200平方米,城郊不超过160平方米;广西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应符合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
计算公式
宅基地面积 = 建筑占地面积 + 院落占地面积 + 道路占地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 房屋基底面积 + 附属设施基底面积。
院落占地面积 = 庭院面积 + 绿地面积。
道路占地面积 = 道路面积 - 院落与道路之间的空地面积。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宅基地面积计算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建议:
具体计算宅基地面积时,需要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因为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需要详细计算,可以使用上述公式,并考虑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