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改名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等。
更改理由:
说明当事人申请更改姓名的理由。
证明属实:
村委会确认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村委会盖章和日期:
证明由村委会正式出具,并注明日期。
适用对象:
明确指出证明适用于需要变更姓名的村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成年人变更姓名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兹有我村村民XXX,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居住于XX省XX市XX镇XX村。因XXX(具体更改理由),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办理XXX的姓名变更手续,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特此证明。
XX村委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建议在办理改名手续时,先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通过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前往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