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
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
误工费 = 实际减少的收入 × 误工时间
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收入情况
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
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情况:
误工费 = 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 365(或366,如果是闰年) × 误工时间
需要提供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等证据
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情况:
误工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 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
通常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特殊情况
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误工费计算应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损失,而非基于年龄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