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加班费怎么算的

白冰教育知识 · 2024-12-27 18:23:50

上海的加班费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日加班工资

计算公式:工作日加班工资 = 加班费计算基数 ÷ 21.75 ÷ 8 × 加班时数 × 1.5倍。

说明: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时,加班费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

休息日加班工资

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 = 加班费计算基数 ÷ 21.75 × 休息日加班天数 × 2倍。

说明: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时,加班费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

计算公式: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费计算基数 ÷ 21.75 × 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 × 3倍。

说明: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加班费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

注意事项:

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工资数额,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加班时能够获得合理的加班补偿,同时也规范了企业的加班工资支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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