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缴存基数 :通常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的缴存比例通常在5%至12%之间,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上述范围内自主确定。
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个人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
总月缴存额 = 职工个人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上下限
月缴存额下限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月缴存额上限为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特殊情况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月缴存额为当月工资 × 缴存比例。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月缴存额为当月工资 × 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计算方法和比例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变化,具体计算时应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