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立案程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报案
报案可以由当事人、旁人发起,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行为的相关信息。
初步审查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核实报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判断案件是否属于其管辖范围。
立案条件
必须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立案登记
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登记,并开始侦查程序。
侦查
公安机关有权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等方式进行侦查。
立案决定
侦查结束后,如果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将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控告人。
复议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
撤案
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发现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时,公安机关将撤销立案。
以上步骤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