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工资通常是指职工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以下是缴费工资的计算方法:
确定基数
通常以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为当地平均工资的300%。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在300%至60%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则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等于缴费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规定。
特殊情况
对于新进职工,缴费基数可以是起薪当月的足额工资收入。
特殊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方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也应纳入缴费基数。
年度调整
每年社保部门会在固定时间核定缴费基数,职工可以根据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方法应参照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