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缴税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查账征收
销售收入交3%的增值税。
附加税费包括城建税(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市区7%,县镇5%,农村1%)、教育费附加(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税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税率1%)。
按个体工商户年经营所得扣除24000元费用后的余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对职工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
核定征收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2000-5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自行申报
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建立会计账簿,并进行准确登记以及会计核算。税务部门有权对个体户进行查账以及税款征收等工作。
有做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按查账征收税款,需要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如实申报营业额,按照实际营业额申报缴税。
缴税流程
领取税务登记证
领取税务机关审核登记后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建立会计账簿
在当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按时、依法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并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进行准确登记和会计核算。
申报纳税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提供交税前登记的有关资料。可以使用税控开票系统完成远程抄报税,没有税控系统的需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报并扣款缴费。
建议
规范记账:具备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应规范建立会计账簿,确保账目清晰、核算准确,以便顺利进行查账征收。
及时申报:无论采用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都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避免因未按时申报而产生不必要的罚款和滞纳金。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了解并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起征点免征、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税收减免等,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