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审车辆的报废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登记证书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车主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
登记受理
登记受理岗对申请报废的车辆进行审核,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后,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选择回收企业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或《汽车报废通知单》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车辆解体
回收企业接收车辆后,会进行拆解处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
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后,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注销手续
报废手续完成后,车主需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建议车主在办理脱审车辆报废手续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手续齐全,避免多次往返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