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后,进行鉴定的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将依法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伤残鉴定申请
经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在伤情治疗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学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现场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将安排专家对劳动者进行现场鉴定,此时劳动者可能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医学检查,鉴定过程中,专家将根据劳动者的伤情、治疗情况以及康复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鉴定结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复查鉴定
接受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建议: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尽快通知用人单位,并了解相关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及时提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鉴定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的医学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