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的分配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自主选岗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选择岗位。
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能会通过抽签等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后通常不能更改意向。
招聘主管机关分配
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统一分配岗位。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编制分配的原则一般是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并结合各个学校的岗位需求进行。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是两种常见的编制类型,其中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能使用事业编制。
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可以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员额编制以及国企编制等。
需要注意的是,考上编制的考生在报考阶段通常已经确定了分配去向,并非考过之后再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