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银行汇票丢失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
挂失止付
如果您丢失的是注明“现金”字样的汇票,应立即向签发银行或兑付银行请求挂失止付。
如果汇票上注明了收款单位或个体经济户名称,您应通知这些单位以及收款人和兑付银行,请求协助防范。
对于填明了指定收款人姓名的汇票,由于可以进行背书转让且无法确定背书人,通常无法进行挂失。
公示催告
失票人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您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说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理由。
提起诉讼
失票人还可以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或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向法院起诉时,您需要提供对所丧失银行承兑汇票拥有所有权及丧失票据所记载事项和内容的书面证明。
请注意,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应尽快行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