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贷款房产的过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提前还贷并过户
如果离婚双方中的一方能够清偿银行贷款,可以提前还贷以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
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可以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变更贷款人
如果双方无法一次性清偿贷款,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由于银行可能会因为风险和工作量的考虑而不轻易配合,这种方式操作起来较为复杂。
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
可以将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中的一方,即将被过户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并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款。
如果需要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或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办理房产公证
如果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或者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由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建议
提前还贷:如果条件允许,提前还贷是最为直接和简单的过户方式。
变更贷款人:如果资金不足,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但需要银行同意,操作难度较大。
公证和转按揭:如果暂时无法还清贷款,可以考虑办理房产公证或转按揭,但这需要时间和银行的配合。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文件齐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