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方式如下:
年休假天数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的安排
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和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如果因生产工作的特殊性无法安排员工在同1年度休完年休假,单位可以在征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跨1个年度安排休假。
年休假的补偿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注意事项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都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建议:
职工应提前了解并合理安排自己的年休假时间,以便更好地享受带薪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生产和工作,确保职工能够享有足够的年休假。
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计划安排年休假,应及时与职工沟通并按照规定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