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字号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组成要求
字号应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最低不得少于两个汉字。
字号上限没有限制,可以是三个汉字到五个汉字。
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但该自然人必须是设立企业的投资人。
使用规范
字号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字号中不得使用行业字词,如“中”、“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名称构成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构成。
字号不得使用行政区划名称,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核名要求
在同一注册机关辖区内,同行业不能使用相同的字号,否则工商部门不予核准。
字号应与经营范围、注册地等信息保持一致,不得虚假或误导。
其他注意事项
字号应简洁、易于记忆,并且法律上不能有冒犯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应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标明。
企业名称填写后,需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请根据这些规则准备和填写公司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