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号的编写通常遵循以下结构和规则:
全宗号:
这是档案馆给定档案全宗的编号,通常是一个数字或字母与数字的结合标识。
目录号:
这是档案馆对档案进行分类和整理后,给定的档案目录的编号。
案卷号:
这是对档案进行进一步细分后,给定的档案卷的编号。
页(张)号:
这是档案中的每一页或者每一张单独的文件的编号。
起止件号:
这是盒内排列最前和排列最后的归档文件的件号,用“—”号连接。
年度:
这是盒内文件的形成年度,通常以4位数字表示。
保管期限:
这是盒内文件所属保管期限,一般以汉字全称表示,如“永久”或“定期”。
机构(问题)代码:
这是分类方案中相应机构(问题)的类目名称。
档号通常按照以下格式编写:
```
全宗号 - 目录号 - 案卷号 - 页(张)号
```
或者
```
全宗号 - 档案门类代码·年度 - 保管期限 - 机构(问题)代码 - 件号
```
例如,一个具体的档案号可能是:
```
A1-B2-C3-D4
```
或者
```
Z109-WS·2011-Y-BGS-0001
```
请根据您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和档案管理系统的不同来调整档案号的编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