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买卖的税费计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增值税
法定纳税义务人:销售(转让)方。
计算公式:增值税额 = (转让价款 - 购置原价) ÷ (1 + 5%) × 5%。
说明:目前实施的1%征收率优惠政策仅适用于3%项目,因此此项目并不适用。扣除购置原价需要提供购入时的发票。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法定纳税(费)义务人:销售(转让)方。
计算公式: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增值税 × 税率(7%城市,5%县城、镇,1%农村)。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增值税 × 3%。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增值税 × 2%。
印花税
法定纳税义务人:由销售(转让)和购买(受让)方分别各自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印花税 = “产权转移书据”载明金额 × 0.05%。
说明:若“书据”单独列明增值税额,则以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若未单独列明增值税,则以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
法定纳税义务人:销售(转让)方。
计算方式:据实征收,具体计算较为复杂,涉及多种扣除项和税率,需参照具体政策和计算方法。
建议
详细咨询当地税务部门:由于税费计算涉及具体政策和地方规定,建议在交易前详细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准确计算和合规缴纳税费。
保留相关凭证:在交易过程中,务必保留所有相关的发票和文件,以便在计算税费时提供必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