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注销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居住证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如有代理人,则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填写申请表
在居住证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填写取消居住证的申请表,并注明取消的原因
提交申请
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派出所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等待审核
等待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注销该居住证并告知申请人
领取注销通知
公安局注销后,将注销通知返回至当地服务中心窗口,由当地服务窗口通知到申请者本人
注意事项:
如果是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60日后注销生效。
未成年人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或死亡持有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注销。
某些情况下,如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进行代办注销,需要按照微信小程序的指引操作。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服务中心或派出所,以确保注销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