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的证明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劳动合同:
合同制员工需提供单位录用时的合同。
录用文件:
临时员工需提供录用时有关部门的批复。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工资记录:
从业期间的工资册复印件。
原单位工资介绍信:
包含人员基本情况、原工资构成、工资发放截止时间等信息。
单位填报《工龄认定表》:
需加盖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企业公章,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除外。
辞职人员相关文件:
如《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认定审批表》、《流动人员工作介绍信》等。
单位人事处或社保局证明:
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
其他文件:
如入职登记表、职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退保记录等。
以上材料可单独或组合使用来证明一个人的工龄。需要注意的是,工龄的计算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失业、被单位开除、除名、自动离职期间不计为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