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要求补缴社保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自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的,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如果公司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员工可以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员工每满一年工作,公司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法院最长可支持2年的双倍工资。
要求支付失业保险金
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因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失业保险金。
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赔偿金
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并且加付赔偿金。
向社保机构举报
员工还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举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要求社保机构责令公司补缴社保。
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如果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实际损失,如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养老金减少等,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这些损失。
综上所述,员工在遇到公司未购买保险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协商、投诉、仲裁和诉讼等。建议员工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