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超市物品怎么定罪

萌娃教育 · 2024-12-27 19:47:05

盗窃超市物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具体定罪和量刑如下:

数额较大的情况

盗窃物品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

盗窃物品价值超过3000元但不足10000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

盗窃物品价值超过10000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是超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偷盗,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需要注意的是,盗窃行为的定罪不仅取决于盗窃金额的大小,还考虑了盗窃的次数、是否携带凶器、是否扒窃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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