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等情况的单位/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女方怀孕的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提交申请
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镇级(街道)计生办进行确认盖章。
女方到指定地点进行怀孕检查,并开具相关证明。
填写表格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将材料及登记表交社区工作站审核。
审核与办理
社区工作站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于省系统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情况,经向户籍地核实后,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领取准生证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社区工作站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要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计生办或社区工作站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引,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