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落户申请书
被投靠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如适用)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口迁入地的公安机关。
等待审批
提交材料后,通常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如20个工作日)以供审批。
领取准迁证
审批通过后,公安机关会出具准迁证。
办理户口迁移
拿到准迁证后,需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办理新户口
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完迁出手续后,再回到户口迁入地,凭借准迁证和原户口本办理新户口。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