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房,通常被称为“乡产权房”或“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的特点包括:
土地使用权:
乡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没有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
价格:
乡房的价格通常低于同位置的商品住宅,大约只有商品房价格的40%~60%。
产权证:
乡房的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而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
法律限制:
由于乡房在法律上不被认可为合法产权,因此它们通常禁止买卖,其交易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转让限制:
乡房一般只能由同村村民之间转让,不能自由流通到外部市场。
乡房的存在反映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差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不足。这类房产的合法性和交易安全性存在较大争议,购买时应谨慎考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