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行为通常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按规定立即停车或保护现场,而是选择逃离现场,以逃避法律责任。具体来说,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包括: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是否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
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
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
逃离现场的行为
是否实际上离开了事故现场。
根据这些要件,以下情况可以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明知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
例如,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
为逃避法律责任而离开:
当事人离开现场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如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或担心受到处罚。
不按规定立即停车或保护现场:
例如,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按规定立即停车或保护现场,而是选择逃离现场。
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
当事人虽然报案,但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而是选择离开现场。
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当事人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现场,但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如保护现场或救助伤者。
在调查期间逃匿:
-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
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
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未留下真实信息强行离开: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强行离开现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离开现场是出于紧急医疗救助、报警等合理原因,并且在离开后及时返回现场并向警方说明情况,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逃逸。此外,如果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主动放弃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听候处理,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首,但不影响对其先前逃逸行为的认定。
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救助伤者,以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避免被认定为逃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