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通常是指由国家拥有或控制的企业。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出资人标准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
登记注册类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经济组织。
控股或参股情况
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
政府控制
政府能对其行使有效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
经营目标
既可以具有商业目标,也可以具有非商业目标。
企业特征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由多数人组成的组织体;
依法设立,法律确认其一定权利义务。
历史演变
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及20世纪末,国有企业是政府支持和扶植的对象。
公益性质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和公益性,其设立通常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
总结来说,国有企业是指那些资产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并且由国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这些企业可能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并且可能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