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办理户口,主要依据《江苏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具体流程如下:
省内户口迁移
携带工作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办理准迁入证。
回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最后,携带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跨省户口迁移
跨省迁移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对于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以通过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申办。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需为在职干部、职工,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配偶投靠:需要结婚证、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等。
子女投靠父母:需要出生证、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等。
购房落户
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等。
建议:
办理户口迁移时,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缺失或错误导致办理失败。
对于跨省迁移,建议先咨询迁入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