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司社保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提交申请
向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社保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说明需要取消社保关系,并提供解除原因和时间。
提供材料
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确认解除
原单位核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协助解除社保关系,并通知当地社保管理机构。
缴纳费用
如有未缴纳的社保费用或罚款,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和罚款,并取得缴费证明。
注销手续
办理注销登记后,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并销毁。
网上操作
大型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直接操作。
小型单位可网络申请后,携带相关表格至社保经办机构确认。
注销登记
准备工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等资料,前往单位所属社保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时间限制
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有关单位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特殊情况
对于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但存在特定情形除外。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管理机构获取最新信息